『推理小說萬流歸宗,一切都由福爾摩斯而來』而『按照柯南‧道爾自己在小說暗示的說法,他覺得感情(特別是愛情)之於人的理性,猶如灰塵之於高靈敏度的儀器,它是一種影響 觀測結果的干擾因素,對高智慧人物毫無用處,不應該在一位追求絕對理性的神探身上出現。』
『福爾摩斯的模式典範,使得後來的推理小說有一種強烈的禁欲色彩。』
於是『一位行外的作家忍不住,跳出來寫一本小說,他要嘲諷偵探小說不符人生真相,…他要試試讓偵探墜入情網,他要讓偵探天人交戰,他要讓偵探「不愛破案愛美人」,他要讓社會正義在感情面前不堪一擊……。』此外,『班特萊想嘲諷偵探小說的,其實還不止這一端。…班特萊覺得人生太複雜詭譎了,人生有時候也比任何戲劇都更戲劇化,…偵探腦中的灰細胞,怎麼能夠真正解釋人生的真相?』
因為詹宏志的《偵探研究》中的這幾段話,我把《褚蘭特最後一案》從圖書館借了回來。
向來沒什麼耐性,喜歡在看小說預先翻到後面看結局的我,在閱讀推理小說時總還是很遵守遊戲規則,從第一頁起,一頁頁細細翻看的。然而,這個「遵守讀推理小說規則」的習慣,其實讓我閱讀這本書前半段時,相當的艱熬,不覺得這是個足以讓我欲罷不能的故事陳述。事實上,一直到書本的最後幾頁,才真正覺得看了本精采的推理小說。撇開不知是我近來過分缺乏耐性(以往我總還有辦法一字字看下去),亦或原著文字敘述艱澀難懂,又或者可能因為翻譯問題造成前半段故事的枯橾感不說,作者班特萊(E. C. Bentley)想要表達的,現實生活遠比推理小說更複雜更詭譎,我是高舉雙手贊成的。
(至於偵探的感情生活,我自己比較屬於『愛情之於人的理性,是比高靈敏度儀器進了沙子還嚴重』的信奉者,雖然看到彼此相愛的浪漫情節還是會感動,但對於那種只要理性鄙棄愛情的敘述,仍會忍不住拍手叫好。所以暫且對偵探不愛破案愛美人這面不予置評。當然這不予置評毫無渺視或不以為然之意,褚蘭特向富豪遺孀的求婚片段,以及之後的美好結局,仍能讓我忍不住感覺安心而莞爾的。)
只是不曉得是否因為班特萊終究是,詹宏志所敘述的,行外作家,亦或因為時代背景不同,當接近結局,當事人作完告白後,我很訝異褚蘭特竟然沒有提出一些應有的疑問或調查(以近代的法醫學研究,屍體手腕上的傷痕是如何造成,由誰所造成,造成之人的力道、手掌大小,有時甚至指紋都還可獲得)。事實上,就算不提那個時代法醫學知識不若今天進步,當事人的告白與褚蘭特的推理有出入時,一個具有批判性思考的人,尤其有頭腦的偵探,應會立即反應作些驗證,而我們的主角或許因為沉浸在即將來臨之幸福的喜悅裡,完全忽略了那些應有的驗證,其不理性的程度也未免太過分了。尤其他還是位畫家,想像力怎能貧乏至此?
無論如何,班特萊為了打破他那時代以前,傳統偵探小說規則的用心,仍讓我讚嘆。劇情設計仍屬佳作。怪不得當時代推出後,大受推理迷的歡迎,使他不得不在此原意「遊戲之作」的作品後,再推出其他相關作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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