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4月6日 星期三

發表評論以前,我們眼中所見的景色


刑法19條「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,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,不罰。
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,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,顯著減低者,得減輕其刑。
前二項規定,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,不適用之。

長久以來,當令人髮指的兇殺或傷害案件發生,而犯人聲稱或真的有精神障礙時,總令人氣憤難當,精神障礙彷彿成了保護罩,能讓人為所欲為⋯⋯

3月28日,一名情緒不穩的33歲男子,持刀隨機砍殺馬路上一名4歲小女童,女童失血過多當場死亡。近日引發廣泛討論。是否廢除死刑、是否修法引發熱議。

宮部美幸的《模倣犯》中,有一條支線:

一個小公司的老闆,憑自己的專業技術打下一片小天地後,開始投資房地產,卻在泡沫經濟衰退時破產,擁有專業技能,原本大可以再從零做起,然而,或許由於嘗過富庶生活,他只想在最短時間獲得大量金錢,於是起了強盜殺人的念頭。

他相中了住家附近一戶夫妻皆為老師的人家,趁著僅有一個小女孩在家,自稱是學生家長要找老師討論孩子情形前往拜訪,小女孩開門讓他進屋後,即將其捆綁藏起,並讓兩名曾為其公司職員的共犯進屋,接著又陸續捆綁女主人、男主人,一併殺死,將屋內的金錢全數搜刮走。此戶人家仍就讀高中的大兒子於打工完,晚間十一點回家後,只見父母、妹妹躺臥在血泊中⋯⋯

犯人其實很快就被抓到了,其後的審判延續了很久,犯人要求精神鑑定,而犯人的女兒不斷去找那倖存的男孩,要求他去見犯人,口口聲聲「你見了我父親,就知道他很可憐的。」要求倖存者參與連署讓她的父親減刑。

 

美國紐約新學院(New School)的心理學家基德(David Comer Kidd)和卡斯塔諾(Emanuele Castano)研究指出,閱讀文學小說(literary fiction),而不是通俗小說,可以加強體察和理解他人心情的能力,有助於處理現實生活的複雜人際關係。(Reading Literary Fiction Improves “Mind-Reading” Skills finds a study from the New School for social research)

簡而言之,閱讀文學小說,有助增進人的同理心。

如果有一天,新聞報導有民眾遛狗時,由於狗衝撞公園內的垃圾箱,而發覺垃圾箱裡有個人手。不是整人玩具,而是實實在在的有個人的手被砍下來,丟進垃圾箱中。我們的感受或許是「好可怕」,或者我們進一步會想「是發生了什麼事,讓犯人要這樣砍下他人的手丟在垃圾箱中」。

然而我們鮮少想到這支手的主人是有家人的,他的家人是什麼樣的背景,過著什麼樣的生活,若是這支手的主人已然死亡,他的家人可能在遍尋不著受害者時流淌了多少淚。我們也難得去想到發現這人手的人是什麼樣的背景,他看到這支手會是如何的驚嚇。

套用一句最近網路上常見的梗:你知道嗎?你不知道,因為你只想到你自己。

我們不曉得那名情緒不穩的殺人犯是什麼樣的背景長大的,經歷過哪些事情,他的家人是否在他成長過程中給予足量的支持。兇嫌經過精神鑑定確定有幻聽、妄想等思覺失調症,但,我們也不會曉得每一回他幻聽、妄想時,身心處在什麼樣的苦痛之中⋯⋯

閱讀《模倣犯》,真真切切令讀者被迫去體會受害者的感受、受害者家屬的傷心,甚至帶著讀者去定睛注視犯人所經歷的每一個過程。

閱讀的過程,我好幾次看不下去,卻又無法不想知道「後來呢?惡人是否得到了教訓?」好氣好氣、好心痛、好心疼⋯⋯等情緒蜂擁而至。後半段描述著犯人每一個犯案的過程,更是難受,原本陪伴受害者走過那些心痛時,你以為犯人很壞;看到後面,你才發現犯人遠比你所能想像的惡還要更壞好幾倍。

我氣那個預謀犯案的強盜殺人者居然有臉要求接受精神鑑定,我氣犯人的女兒毫無同理心居然在倖存者的傷口上灑鹽,持續不斷的騷擾⋯⋯

而故事主線的犯人,無論有多麼可憐、可悲的背景,所做所為同樣讓人無法原諒。可是在過程中,散發各樣資訊的媒體,豈非又是另一種形態的幫兇?當彷彿整個大環境都成了幫兇時,那無力感又要叫人何去何從?

終於讓我暫時決定放下這本書,休息一陣子,等有力氣有勇氣了,再回來讀完。

 

我們總是從媒體的報導獲得片面的資訊,然後自以為高明、正義的妄下評論。

立法委員段宜康最近的這段質詢,提醒了我們:在提出評論與建議以前,你我真的看清楚整體景色了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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