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約翰福音八章7節、9節「⋯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他們說,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誰就先拿石頭打她。⋯⋯他們聽見了,就從老的開始,一個一個的出去了」
據說,「和平警察」成立的契機,是為預防重大犯罪,要事先糾出恐怖分子。
說起來,約莫半年前,距離我家走路只要5分鐘的地點,一名恐怖情人因不滿女友提分手,在女朋友凌晨5點要出門上班時,將其當街砍死。
「恐怖情人」這個詞,成立的前提是「情人」,如果沒有能夠互稱「情人」的對象,其實就是個「恐怖分子」。
如果正好在那天,我凌晨5點不經意地醒了,想出門走走,正巧或不巧地,走向那個方向,就可能目擊足以令我一輩子驚嚇的畫面。再更驚悚一點,我也可能遭到池魚之殃。
聽多了「預防勝於治療」的叮囑,人們或許也期待:是否可能為生活打一劑預防針,就此避免平靜生活裡,驚悚畫面的上演?
如果,能偵測人的情感商數高低,且預測其可能因被分手而有的暴力行為而在憾事發生以前將其制裁,那麼,就不會有無辜的生命受害了。
這也是「和平警察」成立的目的。
只是,姑且不論後來的執行方式如何澈底失控—警察自己開心地擬好一套劇本,藉由酷刑逼對方承認他根本一無所知的內容。所謂「事先糾出可能造成重大犯罪的人」這件事,原本就可能囊括所有的人在內阿。
聖經羅馬書直指「眾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。」(三章23節)
甚至更直接地點出「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。」(三章10節)
所以,要糾出「可能」犯下重大案件的人,又豈是難事?畢竟,每個人都有犯罪因子(別自以為義了,每個人,就包括了我也包括了你),沒有人能夠倖免。
然而,順手抓了被告密的「恐怖分子to be」以後,究竟誰有資格審判呢?
聖經約翰福音八章3~11節「經學家和法利賽人,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,叫她站在當中,
就對耶穌說,夫子,這婦人是正在行淫時被拿的。
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,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,這樣,你怎麼說?
他們說這話,是要試誘耶穌,好得著把柄告祂。耶穌卻彎下腰來,用指頭在地上寫字。
他們還是不住的問祂,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他們說,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誰就先拿石頭打她。
於是又彎下腰來,在地上寫字。 他們聽見了,就從老的開始,一個一個的出去了;只剩下耶穌一人,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。
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她說,婦人,那些人在那裡?沒有人定你的罪麼?
她說,主阿,沒有。耶穌說,我也不定你的罪;去罷,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。」
以『人人都有罪』的前提來看,被抓的,沒有一個真正無辜。
只是,負責審問的人,難道比被抓的人更沒有罪?難道更有資格定他人的罪?
伊坂幸太郎在《不然你搬去火星啊》開頭,就以直搗核心的氣勢讓我們認識「和平警察」的可怕—即使不知道被抓的人是否真為危險分子,警察的審問方式根本不是在確認「被抓的人是否危險分子?」,而是在逼迫被抓的人承認自己是危險分子。
於是,當人們說出「只要安分守己的活著,就不會有事」或者「好好解釋,警方會明白的」時,讀者忍不住同情起他們的天真來。
當讀到警方盡其所能,以各類精神、肉體的凌虐來拷問犯人時,其實油然而生一種義憤填膺,想著:能否讓行刑的警察也嚐嚐如此被身心被凌虐的感受?
於是,伊坂幸太郎安排了「正義使者」。
好巧不巧,正義使者就讓「以毫無人性的手段對待犯人」的警察或者腦門被劈開,或者胯下被搗爛。實在是大快人心。
又不免自問:會因此覺得痛快的我們,或許也有成為「無人性的和平警察」的潛能?
明明前一刻才為了應該是無辜民眾的人遭到拷問而氣憤不已,下一刻卻能因為執行拷問的警察遭到慘無人道的對待而大呼痛快。我們究竟是有同情心,或者其實也有潛在的虐待傾向?
書中幾次提到有關「偽善」的命題:
「因為就算救了有難的人,世上還有其他更多遭遇困難的人阿。各個地方放眼皆是。可是又不能救到每一個人。」
這才知道:原來有人會因此指稱「出於正義感而助人」的人為「偽善」。
或者只是想藉著責備樂意助人者偽善,來掩飾自己沒有伸出援手的冷漠。
對於有需要的人冷漠,卻對於樂於助人的人非但不冷漠,還要熱心的去冠上「偽善」的罪名。這世代的人,不甘於只有自己冷血,還要端著一桶桶的液態氮澆在那些血液還有餘溫的人身上,藉由指稱「你的助人是偽善」,試圖讓整個社會跟著自己一起冷漠。
該怎麼辦才好呢?伊坂幸太郎沒有給我們答案,只藉著真壁鴻一郎的口,淡淡地說道:「如果厭惡這樣的世界,就只能搬去火星啦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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