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4月7日 星期日

說出來,就有被理解的可能──讀《生命暗章》


性侵犯人可能一輩子都沒想過,自己「爽一下」的行為,會造成受害者一輩子的陰影。「一輩子的陰影」用得太多,恐怕我們逐漸淡然以對。然而,想像自己每晚被同樣的惡夢驚醒,走在路上(或在任何性侵曾發生的場景)不由自主地覺得恐慌,原本應該足以使自己快樂的大事小事,從此變得味如嚼蠟⋯⋯就算再怎麼努力讓自己看起來仍然正常地生活著,某部分的自己被禁錮,生活游離於人際關係外,無法專注感受日常情緒,靈魂望出去的風景成為灰暗⋯⋯

吉田修一的《再見溪谷》中,我們看見的是受害者在社會關係上所受的傷害,社會自以為義的批判讓受害者再怎麼努力,也無法回歸正常生活。(《生命暗章》中,也發生類似的情節「大部分的男人跟一個強暴被害人交往,都不會真的覺得自在。」明明是被害者,但無論是亞洲還是美洲、歐洲,顯然有著相似的殘酷。)

在東野圭吾《白夜行》中,童年就受到侵害的雪穗,再也無法行走在陽光底下,甚至人格扭曲,面對想要對付的對象時,也以自己曾受的傷害來加諸他人⋯⋯

還有東野圭吾的《徬徨之刃》中,父親想到女兒臨死前遭受的性侵及心理上的凌辱,那種心如刀割與憤恨⋯⋯

現實生活中,我們看到林亦含受精神病之苦以及最後選擇死亡⋯⋯我一直沒有勇氣去讀《房思琪的初戀樂園》,惟恐裡頭每一個房思琪的遭遇,會令我過度心痛而難以承受。

想到這裡,很難不覺得《白夜行》中,桐原洋介被一刀刺死實在是太輕的懲罰。很難不覺得,像新加坡的鞭刑,對於使受害者原本平靜的生活一夕間成為地獄的性侵犯而言,實在是輕判了。如果沒有一個刑罰足以讓性侵犯一生也困在惡夢中,那至少也要把性侵犯給閹了吧!沒有顧到性侵犯的人權嗎?那加害者在自己「爽一下」的時候,顧到受害者不受侵犯的權力了嗎?

《生命暗章》最棒的一點是:主角站了出來,很用力、很勇敢,但也很艱辛的,站出來述說、告知周遭發生了什麼事,讓犯人可以被定罪。然後,繼續勇敢的接受治療,使曾經的傷口有機會成為新生的出口。但,太多時候,受害者恐懼地靜默著。《不再沉默》的作者陳潔晧說:「性侵或兒虐這樣的事不是特例,而是很普遍的情況。你甚至可能認識某個朋友數十年但從沒聽他提過。」於是,犯人抱持著「反正受害者不敢講,倒楣才會被抓到」的僥倖心態,持續犯案。就像《生命暗章》中,強尼的哥哥麥可,以及他們許多朋友一樣。

加害者的部分,強尼其實從來沒有接受過合適的教育,那些讓他學習何謂尊重的教育。他從小眼中所見,是酒醉毆打家人的父親,以及哭泣的母親和妹妹。他從哥哥麥可所學得的,是如何對異性下手,將女性當成附屬品或玩物。那些可能令你我覺得噁心、厭惡的偏差觀念,在他的成長過程中,在懵懂認識世界的過程,逐漸成了他根深柢固的基本生存方式。

作者李懷瑜很公平地,除了受害者的故事,也帶我們認識加害者的觀點,讓我們發現,在加害者心底還有的那一點點小小的歉疚。強尼有沒有可能因為這樣的懲罰,未來遇見女性時,多一點點的尊重呢?我們無從得知。司法懲戒的目的,其實是希望犯人真心意識到,他需要為自己對別人造成的傷害,付出代價,從而更懂得尊重他人吧。儘管我們常對司法感到失望,但,會不會,偶爾有那麼幾位犯罪者,真的因著司法的懲戒悔改了呢?

#Me Too運動引爆以來,我們發現,原來有那麼多人受到性騷擾、性暴力的殘害。《生命暗章》裡,薇薇安其實是幸運的,因為當她選擇報案,決定在法庭上一字一句說出發生了什麼事以指控加害者時,周遭有許多支持與鼓勵。這世界還有許多人,站出來之際,會遇見的是嚴苛的指責與殘酷的指點。即使如此,不說不等於沒發生,時間不會沖淡一切,那些最沉痛的傷害,惟有被看見、被聆聽、被理解,才有可能平息沉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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